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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滑坡、泥石流對策

地震滑坡、泥石流災害分佈廣,且多發生在人口稀少地區,工程治理困難。防治地震滑坡、泥石流災害應貫徹躲避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長遠的措施和短期的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,合理制定對策。
1. 長遠對策
為防治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的危害,從戰略角度考慮應科學地開發山區和建設山區,保護山區林業。
(1) 合理地進行震區工程建設。震區工程建設,如修建鐵路、公路、橋樑、工廠、礦山、水庫、城鎮等,應合理地進行。工廠、城鎮盡可能選在開闊的盆地和平原上,絕不能建在滑坡體上;鐵路、公路、橋樑、車站應盡量避開滑坡和泥石流的活動範圍。在設計上盡可能少對邊坡進行開挖或不開挖。礦山必須進行科學開採,在開採中要有排水措施。礦渣、廢土堆放在少水、低窪的開闊地區,嚴禁盲目亂開、亂采和亂堆廢礦渣,以防止破壞山體的穩定性。
(2) 植樹種草,保護植被。植樹種草,保護植被是防止水土流失的一種有效方法,它不僅可以防止滑坡和泥石流的發生,還可以改善生態環境。植樹造林應貫徹喬木林和灌木林相結合,草被與植樹相結合,因地制宜,根據土質條件和氣候特點選擇適當造林方法,科學種植,精心管理的方針,各地方政府統一規劃,分區、鄉、村包干,保證植樹造林的進行。當前尤應搞好退耕還林、封山育林、消滅病蟲害、防止森林火災等工作。
草被,在我國南方大部分地區,因雨量較多,濕潤的山坡和泥石流地區,只要加強管理就能自然恢復。在雨量較少、氣候乾旱的西北、華北地區的滑坡和泥石流區,草被自然恢復時間較長,應選擇合適的草種進行培育。在裸露地區和乾旱地區,造林難以成功,往往要先恢復草被,以草護苗;改變不利的幼苗生長地條件,提高樹苗成活率。
2. 中期預報後對策
中期預報的地震危險區內應進行滑坡、泥石流的調查勘測,圈定危險區,制定防治規劃,對一些重要的危險區採取必要的工程措施。
(1)進行滑坡和泥石流的危險性調查,制定防治規劃。應對預報區進行一次普遍的地質調查,圈定滑坡、泥石流可能發生的危險區段,並對未來發震時滑坡、泥石流的規模、大小進行預測。對重點的、可能的滑坡、泥石流進行系統的測量,制定防治和震後應急救災的規劃。
(2)地震滑坡和泥石流的工程治理:中期預報後,應根據滑坡調查的情況,對重要建築:如水庫堤壩、人口密集的村鎮、交通幹線及樞紐等附近的具有滑坡、泥石流潛在危險性的區段進行工程治理。
地震滑坡的工程治理:分為減滑工程和抗滑工程兩類。減滑工
程的目的在於改變滑坡的地形、土質、地下水等狀態,就是改變其自然條件,而使滑坡運動停止或緩和;抗滑工程則在於利用抗滑的工程建築來阻擋全部或部分滑坡,減輕或免於地震滑坡災害。其主要措施為:
● 排除地表水。雨水、泉水、池沼、水庫、渠道的滲透,可使滑坡激化,所以必須防止水的滲透。
防滲處理是對邊坡的坡頂及坡面進行被覆處理。在透水性強的地段,應對已發生的裂縫,用黏土或水泥漿填充,並用薄膜覆蓋;在透水性弱的地段,對重要部位也應採取防滲處理。
水溝排水工程是把滑坡區內的雨水迅速地彙集,排除到滑坡區外的方法。水溝分集水溝和排水溝兩類。集水溝是以溝渠為主,橫貫斜坡,彙集雨水和地表水;排水溝為將彙集的水排出滑坡區。排水溝應採用較陡的坡度,保證排水要求,每20~30米設計一個聯結點,在鬆軟的地層中採用固定排水管線 ;排水溝的末端要置牆。
● 排除地下水。按地下水埋藏深淺採用不同的方法。對於地表以下3米的淺層地下水,可採用暗溝和明溝結合排水。暗溝也分集水暗溝和排水暗溝。一般每20~30米設計一個集水池或檢查井。對於3米以下地下水,採用鑽孔排水。3~5米的地下水採用水平鑽孔排水,5米以下的地下水採用斜孔排水。孔徑一般採用60毫米的鑽頭為宜。可同時布設2~3層鑽孔,不僅排除深層水,也可以排除淺層水。地下水從其他區域沿著含水層或其他通道大量流入滑坡區時,應在滑坡區外設置地下水截水牆,將流入滑坡區的地下水予以截斷,並用鑽孔誘導排出地表。這種方法選擇位置要適當,否則會導致滑坡的加劇。
● 削方減重法。主要用於小型滑坡。在掌握滑坡的規模,滑坡面的分佈及地震時可能滑動的情況後,削去滑坡後部的土體,前沿只能填土夯實。
● 抗滑樁。在滑坡前沿用鑽頭垂直地穿過滑動面,再插入鋼管或工字鋼,樁基應打入滑面以下三分之一;也可以用直徑1.5~2.0米的豎井來代替鑽孔,井中全部要用鋼筋混凝土充填。抗滑樁既有抗滑阻擋作用,又有鉚固增加預應力的作用。
● 擋牆滑坡。前沿挖開後,以網架方式建築鋼筋混凝土牆作為滑坡前沿反壓填土的支擋工程,以穩定單個滑坡體,同時對上部斜坡的滑動塊體也起到穩定作用。
● 河流建築物。由於河流的侵蝕,河床下切,河岸遭受沖刷,損害坡體的穩定,往往在地震時發生滑坡。可採用防護堤護岸,加固河床或用導流工程防止河流對河岸的沖刷,保護岸坡的穩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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